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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陈萍律师 陈萍律师,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,现为浙江郑和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(浙江台州临海)。擅长刑事辩护,及处理知识产权、经济合同、婚姻家庭、债权债务等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。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具体业务范围:1、侦查阶段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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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陈萍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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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3310200311282811

执业律所:浙江郑和陈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浙江省临海市深甫路63-67号(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南大门对面)

刑事辩护

立案指南

一、起诉

原告向法院起诉,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,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。

递交起诉状时,原告为自然人(公民)的应附交个人身份证明;原告为企业、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法人的,应提供工商登记资料、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;被告为自然人(公民)的,应提供其户籍证明;被告为企业、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法人的,应提供其工商登记资料。

二、立案

立案庭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,应向当事人出具证据材料收据,并进行审查:民商事纠纷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、口头告诉之日起七日内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;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。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当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、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确认书、举证通知书以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等。

三、缴纳诉讼费用

当事人应自收到本院开出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起七日内,至立案大厅收费点交款。

(1)付款方式

以现金、银行转帐方式付款的,当事人直接到本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办理。

以外地电汇或邮寄方式付款的,汇款时,应注明我院出具的诉讼费用缴纳通知单编号、案号,若代其他自然人(公民)或法人交款,应注明代XX单位或XX个人付款。

(2)开票

当事人凭由本院开具《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》即时向本院调换《诉讼收费专用票据》。

四、排期

缴纳诉讼费后,由立案法官排定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和开庭日期。

五、案件移送

立案庭应及时移送案件材料:(一)需要财产保全的,由立案庭财保组采取保全措施后,移送审判庭;(二)不需要财产保全的,移送各业务庭。

六、财产保全

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,应当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、缴纳申请费,并提供担保。提供单位担保的,须提交盖有工商局查询章的担保单位工商登记资料,且担保单位的注册资金应高于财产保全申请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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